一、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编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
2.精通工程量计价规范、定额及配套文件,掌握现行施工规范、图集、各种材料、设备价格;
3.准确、完整、全面计算各项工程量;
4.准确无误描述项目特征、工程名称、取费,列项准确、全面;
5.建立了各类业务的基础数据库;
6.确保成果文件高质量、准确、完整;
7.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8.协助委托人对前期投资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9.为委托人实现工程前期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性服务。
二、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评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规定和费用标准;
2.严格执行内部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3.建立了各类业务的基础数据库;
4.促进设计的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5.协助委托人对前期投资的监督、管理和控制;
6.为委托人实现工程前期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策的科学化提供基础性服务。
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1.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复核;
2.为委托人提供各类数据分析、测算、咨询、询价;
3.为委托人提供合同条款的合理化建议,收集整理数据依据规避索赔及相应合同风险;
4.为业主提供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各项方案实施经济性比较和优化建议;
5.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部分产生的影响;
6.为委托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供有力支撑。
四、工程跟踪审计
按委托方要求对建设项目全过程中的各节点程序及成果进行跟踪审计。
1.收集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跟踪审计;
2.对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等程序的合法性的跟踪审计;
3.对工程计量、计价、计费的合理性跟踪审计。
五、竣工结算审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对委托人委托的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